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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 研发支出

1703 研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发生的各项支出。

建设项目中的软件研发支出,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分别“研究支出”、“开发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三、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先在本科目归集。按照从事研究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研究活动领用的库存物品,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管理费、间接费和其他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研究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物品”、“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期(月)末,应当将本科目归集的研究阶段的支出金额转入当期费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研究支出)。

(二)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先通过本科目进行归集。按照从事开发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开发活动领用的库存物品,发生的与开发活动相关的管理费、间接费和其他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开发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物品”、“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完成,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本科目归集的开发阶段的支出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开发支出)。

单位应于每年年度终了评估研究开发项目是否能达到预定用途,如预计不能达到预定用途(如无法最终完成开发项目并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将已发生的开发支出金额全部转入当期费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开发支出)。

自行研究开发项目时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预计能达到预定用途的研究开发项目在开发阶段发生的累计支出数。

 

序号

业务和事项内容

账务处理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26

1703研发支出

1

单位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

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

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先归集

借:研发支出——研究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物品/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期(月)末转入当期费用

借:业务活动费用等

    贷:研发支出——研究支出

——

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

借:研发支出——开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

         库存物品

         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完成,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开发支出

 

年末经评估,研发项目预计不能达到预定用途

借:业务活动费用等

    贷:研发支出——开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