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经营活动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
二、本科目可以按照经营活动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经营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经营预算收入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预算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如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如本科目为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四、年末结账后,本科目一般无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序号 |
业务和事项内容 |
账务处理 |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六、预算结余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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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经营结余 8401 |
(1) |
年末经营收支结转 |
—— |
借:经营预算收入
贷:经营结余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 |
(2) |
年末转入结余分配 |
—— |
借:经营结余
贷: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年末结余在借方,则不予结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