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取得的按照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属于投资收益性质的现金流入,包括股权投资收益、出售或收回债券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和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投资预算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出售或到期收回本年度取得的短期、长期债券,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或实际收到的本息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按照取得债券时“投资支出”科目的发生额,贷记“投资支出”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出售或到期收回以前年度取得的短期、长期债券,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或实际收到的本息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按照取得债券时“投资支出”科目的发生额,贷记“其他结余”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出售、转让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其账务处理参照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投资。
(二)持有的短期投资以及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收到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持有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出售、转让以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扣减支付的相关费用和应缴财政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结余,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其他结余”科目。
四、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序号 |
业务和事项内容 |
账务处理 |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四、收入/预算收入类 | ||||
|
|
65
投资收益 4602 |
8
投资预算收益 6602 | |
(1) |
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债券本息 |
借:银行存款投资收益[借差]
贷:短期投资[成本]投资收益[贷差]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投资预算收益[借差]
贷:投资支出/其他结余[投资成本]投资预算收益[贷差] | |
(2) |
持有的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 |
确认应收未收利息 |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
—— |
实际收到利息时 |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预算收益 | ||
(3) |
持有的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 |
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
—— |
(4) |
出售长期债券投资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 |
借:银行存款投资收益[借差]
贷:长期债券投资应收利息投资收益[贷差]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投资预算收益[借差]
贷:投资支出/其他结余投资预算收益[贷差] | |
(5) |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股利 |
按照宣告分派的利润或股利中属于单位应享有的份额 |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
—— |
取得分派的利润或股利,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预算收益 | ||
(6)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 |
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 |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借: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
—— |
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 |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预算收益 | ||
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但以后年度又实现净利润的,按规定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
—— | ||
(7) |
期末/年末结转 |
投资收益为贷方余额时 |
借:投资收益
贷:本期盈余 |
借:投资预算收益
贷:其他结余 |
投资收益为借方余额时 |
借:本期盈余
贷:投资收益 |
借:其他结余
贷:投资预算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