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取得的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捐赠资产的用途和捐赠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捐赠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三)接受捐赠的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的,按照名义金额,借记“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序号 |
业务和事项内容 |
账务处理 |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四、收入/预算收入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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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捐赠收入 4603 |
9
其他预算收入 6609 | |
(1) |
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 |
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捐赠收入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捐赠收入 |
(2) |
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等 |
按照确定的成本 |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税费支出]捐赠收入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等]
贷:资金结存 |
如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名义金额]
贷:捐赠收入借:其他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税费支出]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等]
贷:资金结存 | ||
(3) |
期末/年末结转 |
专项资金 |
借:捐赠收入
贷:本期盈余 |
借:其他预算收入——捐赠收入
贷: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 |
非专项资金 |
借:其他预算收入——捐赠收入
贷:其他结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