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单位本期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二、本期盈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各类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各类费用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所得税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其他费用”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盈余分配”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单位自年初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盈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单位自年初至当期期末累计发生的亏损。
四、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序号 |
业务和事项内容 |
账务处理 |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55 |
3301本期盈余 | |||
(1) |
期末结转 |
结转收入 |
借: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投资收益
捐赠收入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
贷:本期盈余 投资收益科目为发生额借方净额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
—— |
结转费用 |
借:本期盈余
贷: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
经营费用
资产处置费用
上缴上级费用
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所得税费用
其他费用 |
—— | ||
(2) |
年末结转 |
本期盈余科目为贷方余额时 |
借:本期盈余
贷:本年盈余分配 |
—— |
本期盈余科目为借方余额时 |
借:本年盈余分配
贷:本期盈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