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对因或有事项所产生的现时义务而确认的负债,如对未决诉讼等确认的负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预计负债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计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确认预计负债时,按照预计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经营费用”、“其他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偿付预计负债时,按照偿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三)根据确凿证据需要对已确认的预计负债账面余额进行调整的,按照调整增加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调整减少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单位已确认但尚未支付的预计负债金额。
序号 |
业务和事项内容 |
账务处理 |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50 |
2601预计负债 | ||
(1) |
确认预计负债 |
借:业务活动费用/经营费用/其他费用等
贷:预计负债 |
—— |
(2) |
实际偿付预计负债 |
借:预计负债
贷:银行存款等 |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其他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 |
(3) |
对预计负债账面余额进行调整的 |
借:业务活动费用/经营费用/其他费用等
贷:预计负债或做相反会计分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