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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 工程物资

1611 工程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设备等。

二、本科目可按照“库存材料”、“库存设备”等工程物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按照确定的物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领用工程物资,按照物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将领出的剩余物资退库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工程完工后将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单位存货等的,按照物资成本,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序号

业务和事项内容

账务处理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22

1611工程物资

1

取得工程物资

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2

领用工程物资

发出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

3

剩余工程物资

剩余工程物资转为存货

借:库存物品

    贷:工程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