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单位采购材料等物资时货款已付或已开出商业汇票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品的采购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照供应单位和物品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途物品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单位购入材料等物品,按照确定的物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二)所购材料等物品到达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库存物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物品”科目,按照物品采购成本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使得入库物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在途物品的采购成本。
序号 |
业务和事项内容 |
账务处理 |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14 |
1301在途物品 | ||
(1) |
购入材料等物资,结算凭证收到货未到,款已付或已开出商业汇票 |
借:在途物品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 |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
(2) |
所购材料等物资到达验收入库 |
借:库存物品
贷:在途物品 |
—— |